哥林多前書 6:1-11 情願吃虧,也不告上法庭

各位平安,我們今天要看的是《哥林多前書》六章一到十一節。
上一集,保羅處理了教會裡一件非常具體、非常令人羞恥的道德醜聞。這一集,他馬上接著處理另一件同樣很具體,也同樣很尷尬的事 —— 哥林多教會裡有弟兄姊妹,把彼此告上了世俗的法庭。
你會注意到保羅在這裡的用詞很激烈。十一句經文裡寫了十句反問句。而且一再一再強調一個字 κρίνω,意思是審判,判斷。你們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連這麼大的事都要交給你們,難道現在連日常的小事,你們都找不到一個有智慧的人來審斷嗎?
保羅在這裡用的邏輯其實很簡單且充滿力道。他說,你們將來要跟基督一同做王,審判這個世界,審判墮落的天使——這是何等尊貴、何等大的身分和權柄。結果現在呢,教會裡連弟兄之間一點小小的財產糾紛,都處理不了,還要跑去找一群不認識神的官長來評理。這個落差,就是保羅整段經文強調的。
這邊我們再來一點當時的歷史背景複習。我們提過哥林多是一個很重資本,看重有錢人的城市。而商業興盛的同時,自然也容易帶來爭執,利益衝突,所以訴訟文化也是相當興盛。而這些糾紛就得要去找當地的官員,也就是總督或是地方政府的法庭來解決。但一如今天的訴訟制度,其實當時羅馬的民事訴訟是為有錢有勢的人設計的:雙方要請得起能夠為自己辯護的辯護人,也就是當時的律師,來站在法庭面前來彼此辯論。
如果你去過法庭和打過官司,就會知道這是一個相當辛苦的過程:首先是你要預備大量的錢來支付給律師的費用,光是開庭之前就可能燒掉很多錢,才能夠等到法庭開庭聽你的案子。第二就是,對控訴方和被告都是相當大的心理壓力,還有家庭關係和教會內的緊張。你可以想像正在打官司的弟兄姊妹一起站在主日聚會中敬拜讚美的畫面嗎?真是說有多尷尬就有多尷尬,對所有人都是一樣。
而且這可能是一個長期的對抗,也就是說雙方都要長期地去面對財務上,心理上,精神上以及人際上的壓力。
所以,在打官司這件事情,對於律師來說是相當樂意的,因為打越久他們費用收越多,只有少數有良心的律師會為你著想,小事寧願私下和解,而很多律師並沒有興趣幫你速戰速決。
我自己在牧會的過程裡,其實蠻能體會保羅的心情。教會裡、甚至是家族事業裡,難免會有意見不合、利益衝突的時候。當年紀較長的執事、跟比較年輕的同工看法不同,或者是家族企業裡,兄弟姊妹對財務分配有不同意見,你會發現,人很自然的反應,就是想要「討回公道」,想要證明自己是對的。這些意見不同的事情,在教會內部就應該可以透過溝通,被解決掉才是。
保羅在第六節講: 6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這等同於又是另外一個讓教會蒙羞的事情:每天說要彼此相愛,要感恩,要彼此包容的一個群體,結果反而是反目成仇,直接上世俗法庭對吵的同一群人。雖然這往往是少數,但是一但出一個這樣子的案例,對於教會的名聲和福音的傷害真是極大的。
這對教會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畢竟在教會中,弟兄姊妹彼此之間有生意往來是可能的,往往,我們也都想要首先把生意給“自己人”做,畢竟覺得這不就是彼此相愛最好的方式嗎?
同時身為一個牧者和企業家,我其實要警告各位:除非必要,最好不要跟弟兄姊妹做生意。可能有人會說,牧師,你這樣不會讓弟兄姊妹覺得他被排擠嗎?我跟你講幾個重點,往後我會專門開一篇講道來分享這個的屬靈原則和邏輯。
首先,既然你稱他為弟兄姊妹,那麼你等同於是把他當“家人”看待。而你如果知道家族事業有多難做,你可能就會三思而行。因為稱作家人,所以“情份”就勢必要扮演比“規則”更重要的角色。當你找了家人做生意,那你基本注定要以情分為主,而不是以規矩為主。跟一個陌生人做生意,白紙黑字的合約簽好,做得好做得不好,都可以用合約來講事情,以規矩為主,有政府的法規來管理和判定,這是合乎保羅在羅馬書裡講到關於政府也是上帝的公義的延伸,所以政府是上帝的管家,有義務維持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法院本身是符合聖經的存在。
但是當你稱對方為弟兄姊妹,為家人的時候,他的服務或產品的好與壞,就不在是單純一紙合約說的清楚的了。當他的品質不夠好,價格不夠漂亮,水平低的時候,你既然已經選擇給家人做事情,那麼你就得要有心理準備去為了“人情”買這個單。你如果要維護人情,那就要為可能不好的商業結果吞下這個決定。
而當品質很差,當事人又不願意吞下虧損的時候,就會爆發成為教會中公開的問題了。甚至可能更糟糕的事情是:牧師和長老推薦某人的產品和服務,一但我公開為誰背書,那麼購買的弟兄姊妹會把箭頭轉向推薦者:我都是相信你才找他的,你也要負責。
先說到這邊,我想你應該已經理解當商務關係進入教會裡面,會有多大的麻煩了。
而保羅在第七第八節講到最扎心的話了 : 7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8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注意,保羅沒有先問「誰對誰錯」。他問的是:教會裡竟然容許弟兄彼此興訟,這件事本身,就已經是失敗了。
但同時間保羅給的勸誡是個很深的信心功課,也是一個不容易被接受的原則: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這一點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因為我們這個世代,包括我自己,常常被教導要「據理力爭」、要「保護自己的權益」。這在商業世界裡不能說是錯的,但保羅在這裡提醒我們,福音信仰底下的優先順序不一樣——寧可承受一點損失,也要保守肢體之間的合一和教會的見證。這不是懦弱,而是一種更深的力量。
當我們去用同樣的原則去看耶穌講的另外一個難解的經文,就可以注意到有異曲同工之處了。馬太福音 5:38 – 4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然後44節: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其實整段的馬太福音 5章耶穌的教訓都值得我們一讀再讀。 耶穌在馬太福音5:48 的結語是: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容易嗎?一點也不容易。耶穌在十字架上做到了,他為正在釘他的人禱告。保羅做到了,他為傷害他的人繼續努力奔走天路傳福音。
但我們並不是要談論這件事容不容易,我們該去思考的是:這是不是天國的原則。至於我自己,我也經歷過類似的事情。我也曾經被所謂的“弟兄姊妹”騙取金錢。欠錢不還,或是直接就對我撒謊耍賴的。而且金額不小,是幾百萬的金額。當我理解到我被騙的時候,我心中也是相當憤怒和想要訴諸法律。
那段時間是相當的折磨。我感到被背叛,我認定且信任的“弟兄姊妹”卻是欺騙我的人。我覺得我要討公道,甚至,有一段時間,我覺得“上帝為什麼沒有保護我?“
而這段時間也是我在屬靈成熟上最長進的時候。
那時候我重新看了福音書,我感受到一層之前未曾感受的:耶穌的心情。他不就是如此度過他在地上的一生嗎?他盡心盡力培養他的門徒,為眾人付出,行神蹟,五餅二魚,醫治趕鬼… 而他在十字架上痛苦的時候,底下不過三四個人看著他,甚至出賣他的還是自己三年半共同生活的門徒。
然後我才感受到,哇喔,耶穌說的“愛你的仇敵”原來這麼深刻,是這麼難,在經歷的時候是這樣痛苦的。長話短說,後來我選擇放手,不訴諸法律,我選擇相信羅馬書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這也是保羅這裡教訓哥林多人所說的一樣的原則。
當然,同時間我們也得強調,教會並不是放縱罪惡的人任意妄為,保羅在之前的經文教導過了。道德上的罪惡,教會不能容忍。明顯的罪惡,那就必須公開處理。而這裡比較針對的是民事上的利益分配,金錢糾紛一類的事情。如果教會中有德高望重的長者可以出面來探討解決當然最好,但是遺憾的是,通常這類的事情都必須走上法院訴訟一途。我想,保羅在寫信的時候,心中應該更痛苦,看著自己昔日牧養的會眾在法庭上反目成仇,身為牧者的他應該是最心痛的。
接著,保羅在第九到十一節,列出了一份相當嚴厲的清單——不義的人、拜偶像的、姦淫的、貪婪的、醉酒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單獨讀這幾節,可能會覺得很沉重,甚至讓人不安。但保羅緊接著說了一句話,徹底翻轉了整段經文的氣氛:「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已經洗淨了,已經成聖了,已經稱義了,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洗淨、成聖、稱義的。」
這句話我自己讀,很受感動。保羅沒有說「你們要努力洗淨自己」,同樣,他用的是完成式——已經洗淨了,已經成聖了,已經稱義了。這跟我們這一整個系列一開始,一章一到九節講的「蒙召成聖」,其實是同一個恩典邏輯:身分先於行為。不是你表現好,才配得這個身分;而是神先把這個身分白白給了你,然後你的生命才應該慢慢活出跟這身分相稱的樣子。
我自己在讀這段的時候,常常會想到,教會裡處理衝突的智慧,其實不是來自於誰的口才比較好、誰比較懂法律,而是來自於我們是否真的相信,自己已經是那個「被洗淨、被成聖、被稱義」的人。當我們真的活在這個身分裡,我們才有辦法在衝突發生的時候,選擇「寧可吃虧」,而不是拼命要證明自己是對的。這是一個需要成熟生命才能接受的屬靈原則。
另外一點,我覺得保羅在第九到十一節那份惡行清單之後,緊接著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這句話其實也在教我們怎麼看待跟我們起衝突的弟兄姊妹。當我們心裡覺得對方無理取鬧、覺得自己一定是對的一方,不妨提醒自己:我自己也曾經活在需要被恩典救拔出來的光景裡。這樣的記憶,會讓我們在面對衝突的時候,少一點論斷,多一點憐憫,這其實也是保持教會合一很重要的一把鑰匙。
今日屬靈反思
一,回想最近一次你「據理力爭」的經驗,如果換一個角度,選擇「情願吃虧」,結果會有什麼不同?
二,「你已經被洗淨、成聖、稱義」這句話,今天對你面對的哪一個處境,最需要被提醒?
感謝你的聆聽!下一講,我們會看到保羅從弟兄相爭這個議題,轉向教會裡另一個更私密、卻同樣關乎身分的議題——身子是聖靈的殿,他要教導我們,性道德不只是個人選擇,更是我們已經被買贖、已經屬於神這個身分的具體活出。願上帝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