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 12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來到了《創世記》第十二章。這段經文在整個創世記當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轉折點。
從前面的上古歷史,也就是從創世、人的墮落、洪水、巴別塔,一直到這裡,經文開始轉向亞伯拉罕這一族。換句話說,神的應許從全人類,逐漸聚焦到一個民族,最後集中在一個人身上。而這個人,就是以色列最重要的先祖之一:亞伯拉罕。
我們有時候會把亞伯拉罕的故事簡化成這樣:好像只要他跟著上帝出去,神的應許就自然實現了。
可是,當我們仔細去看《創世記》十二章到十八章這一整段亞伯拉罕的故事,你會發現裡面其實有非常多細緻的安排。亞伯拉罕後來為什麼被稱為「信心之父」?這不是一句口號而已,背後其實有很深的原因。
所以我們今天就從第十二章開始,來看亞伯拉罕的呼召。
經文一開始,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中文翻譯成「去」,英文通常翻成 “go”。可是如果我們看希伯來文,這裡用的是 Lekh-lekha。這個字不只是單純地說「去」而已,它帶有一個意思:為了你的益處,你要去;為你自己,踏上這條路。
換句話說,上帝的呼召不只是命令亞伯拉罕離開熟悉的地方,也是邀請他進入一個真正屬於他的祝福和命定。
在上一篇裡面,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的遷徙路線:他是從吾珥,也就是他的老家,跟著父親他拉一起出來。後來他們走到哈蘭的時候,就停下來住在那裡。最後,他的父親他拉在哈蘭離世,亞伯蘭才獨自繼續往前走,最後來到迦南地。
在這個遷徙的過程裡,有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小提示。亞伯蘭離開加勒底的吾珥時,他確實已經離開了「本地、本族」,但是他還沒有真正離開「父家」。因為他的父親仍然跟他一起走,一起到了哈蘭。
而我們知道,哈蘭也是一個敬拜月神的地方。所以某種程度上,他們還沒有完全離開原本的社群,還停留在一個跟過去相似的環境裡。直到他的父親死了以後,神才要亞伯蘭自己去完成最後一步:真正離開父家。
在那個時代,「本地、本族、父家」不是一個單純的地理概念,不只是像我們今天移民、搬家、離開自己的家鄉那麼簡單而已。它更深的意思,是要離開自己原本的身分。這有點像我們華人文化裡面所說的「離開祖先、離開宗族」那種感覺。
因為在當時,家族和宗族不只是親戚關係而已,它是整個人的定位和出身。你的經濟保障在那裡,你的法律身分在那裡,你的宗教認同在那裡,甚至連你的婚姻關係,也都建立在這個家族系統之中。
所以,當神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不是一個輕鬆的旅行邀請,而是一個非常深的呼召。神是在呼召亞伯蘭離開他過去賴以生存的一整套身分系統,進入一個完全由神來定義的新身分。
這跟基督徒來說也是類似,當我們相信了福音,歸向上帝以後,我們也當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 不是物理上的離開,而是保羅所告訴我們的,要將我們自己分別為聖。我們離開本地 – 離開世界的生活方式,世界的價值觀,世界的認定,離開本族 – 我們的身份不再是被我們的出身所定義,不再是因為我們的膚色,髮色,種族,母國所定義。我們離開父家 – 我們依然是我們父母的兒女,但我們不再跟隨自家的傳統生活,而是要一個新的,屬於上帝的生活方式。
上帝對於亞伯拉罕的呼召,今天也在我們身上發生著。
我們前面提過,亞伯蘭離開的時候,已經是七十五歲了。
對我們今天來說,七十五歲早該市是一個可以退休、回顧人生的年紀。但亞伯蘭在這個時候,卻被神呼召重新出發。而且不要忘記,他的妻子撒萊不能生育,所以他沒有後裔。這在那個時代,是一件非常困難、甚至非常沉重的事。
亞伯蘭雖然有財富,但是他沒有繼承人。換句話說,從人的眼光來看,他不像是一個還有未來的人。他有過去,有家產,有經歷,但看起來,好像已經沒有可以延續下去的將來。
可是就在這樣的時候,神呼召他離開,也把他帶到迦南地。
而《創世記》十二章第六節特別說:「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這句話很重要。它告訴我們,這塊土地不是空的,不是沒有人要的地方,也不是亞伯蘭一到就可以直接入住、直接繼承的地方。這地已經有人住在那裡,而且是強大的族群住在那裡。
可是就在這樣的處境中,神對亞伯蘭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你有沒有看到這裡面的張力?
一方面,亞伯蘭沒有孩子;另一方面,神卻應許他後裔。一方面,這地已經有人佔據;另一方面,神卻應許要把這地賜給他。這就是信心的開始。
信心不是因為眼前什麼都準備好了,所以我才相信。信心是在眼前看起來不可能的時候,仍然抓住神所說的話。
當我們繼續用福音的眼光來看這段經文,就會發現,這裡不只是亞伯蘭個人的故事而已。
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八節特別提到:「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所以你看到,福音這個字,跟亞伯拉罕之約是連在一起的。
神藉著亞伯拉罕,要使萬國得福。而這個賜給萬國的應許,最終集中在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後裔身上。
《加拉太書》三章十四節,保羅又說,這是為了讓亞伯拉罕的福,藉著基督耶穌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而且在十六節特別強調,這裡所說的「後裔」,不是指許多的人,而是指 “那一位”,就是基督。也就是說,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最後在耶穌基督裡完全應驗。所以,福音不是到新約才突然出現的。福音從亞伯拉罕的故事裡就已經開始有了。
從《創世記》十二章,一路連到新約,連到基督,連到今天的我們。
因此,當我們讀舊約的時候,我們要一次又一次去尋找福音的痕跡。
今日屬靈反思
“你當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亞伯拉罕離開他原本熟悉和定義他自己的一切,接受神的命定和新的身份。今天的基督徒也是一樣被呼召,離開世界,走向上帝。你有什麼需要放棄,離開的呢?
感謝你的聆聽,我們下一講繼續分享第十二章的故事,亞伯拉罕搬到埃及,信心之父在那邊犯了一個錯誤。我們下一講細說。願上帝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