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0:14-33 逃避拜偶像,凡事榮耀神

各位平安,我們今天要分享的是《哥林多前書》十章十四到三十三節。
上一段(10:1-13),保羅用以色列人曠野倒斃的歷史,警戒哥林多信徒不要自恃「有知識」就以為在祭偶像之物這件事上絕對安全。這一段,保羅把警戒轉化成一道清楚的命令:「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我第一次仔細讀這個「逃避」的原文 φεύγετε,才發現它不是「小心一點、離遠一點」這麼溫和的意思,而是拔腿就跑、持續地跑,帶著一種急迫感。保羅不是叫哥林多的信徒在拜偶像的邊緣小心試探底線,而是要他們像逃離火場一樣,根本不要靠近。
但這裡有一個張力。保羅在前面第八章已經說過,偶像算不得什麼,食物本身沒有屬靈的殺傷力。那為什麼這裡又講得這麼嚴重?保羅其實做了一個關鍵的區分:私下在市場買肉來吃,跟你主動跑去異教神廟參加獻祭的宴席,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前者只是消費,後者卻是真實的「參與」,原文是 κοινωνία ( koinonia),這個字在聖經裡也用來講我們領聖餐——「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保羅講得很嚴肅:聖餐不只是一個紀念儀式,而是我們與基督真實的屬靈聯合。同樣的道理,你若明知故意去坐在異教的宴席上,那也不是「吃塊肉」這麼簡單,而是與那背後的鬼魔勢力產生了真實的聯合。
我自己讀到這裡,特別被「主的桌子」跟「鬼魔的桌子」這個對比打動。保羅刻意用當時人邀請赴宴時的慣用語——考古學家在哥林多真的挖到神廟附設的宴會廳,也找到當時邀請函的用詞,就是「某某人邀請你在某某神明的桌子前赴宴」。保羅借用這個大家都懂的語言,是要說一件很清楚的事:你不能又坐在主的桌子前,又坐在鬼魔的桌子前,這兩張桌子代表兩個互相排斥的效忠對象。
保羅在二十二節說「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這句話其實是直接呼應舊約申命記摩西之歌裡「他們以外邦神觸動神的憤恨」的語言。保羅刻意讓哥林多的信徒聯想到舊約以色列百姓三心二意敬拜的歷史,把新約的教會跟舊約的以色列放在同一個框架下來理解:真正的敬拜,從來不是多神並存、左右逢源的宗教消費,而是專一、排他的委身關係,就像夫妻之間的忠誠一樣,容不下第三者。我自己覺得,這個提醒對今天的信徒特別重要,因為我們面對的誘惑,往往不是明目張膽地拜偶像,而是各種看似中性、卻悄悄要求我們分心的價值體系。
有些基督徒禮拜天上教會,平常也去拜拜,三不五時還去算個命,美其名曰是:我尊重當地的文化,我這樣就可以讓大家和平相處。但是就如保羅教訓的:以色列人曾經就是這種心態,以至於在真理得道路上越偏越遠。對於今天的基督徒來說也是引以為戒的警告。既然你坐在主的桌子上,就不可以再去”有意識地”參加其他的儀式。把信仰變成消費型態,是很危險的。
保羅接下來馬上接上非常務實的教導。市場上買肉,不用問來源,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不信主的人請你吃飯,你也可以吃,不用刻意查問。唯獨當有人特別告訴你「這是獻過祭的」,你才要為了那個告訴你的人的良心而不吃。保羅回到真正的重點:你的心在哪裡才是重點。如果你不知道,那就不用問了,市場上買來吃就是了。而如果你想問,你也知道了,那你就應當”保守自己的心”就不要去吃了。所以真正重要的事情,是我們的心在哪裡,食物本身不會使人跌倒,但如果因為”食物帶著的含義” 而失去了保守我們的心的話,這才是讓人跌倒的事情。
我自己在牧會的時候,常常提醒同工,良心的考量,重點從來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而是會不會絆倒別人。這跟我們今天在職場應酬、或者在社群媒體上要不要跟某些場合、某些立場沾邊,其實是同一個判斷邏輯——不是這件事本身乾不乾淨,而是我這樣做,會不會讓弟兄姊妹、讓身邊的人對信仰產生誤解,甚至跌倒。保羅在23-24節給我們判定一件事情有沒有益處的總原則就是: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這一段的結尾,也是整個第八到十章「祭偶像之物」大討論的總結:「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自己很喜歡這句話,因為它把一個看起來很瑣碎的飲食倫理問題,提升到信仰生活最高的原則——凡事以神的榮耀為依歸,這句話幾乎可以套用在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經營公司的決策、教養孩子的方式、甚至你今天要不要參加哪一場聚會,都可以拿這句話來檢驗。
這和舊約的信息也是一致的:你記得耶穌被法利賽人問過最大的誡命是什麼嗎?馬太福音 22:34-40耶穌只回兩句話: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出自申命記 6:5-) 另外一句是: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出自利未記19:18) 最後耶穌還補充總結:「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意思是全部的道理都包含在這兩點裡面了。
所以你看,保羅把舊約的教訓,耶穌的話語和實際應用都結合在一起了。我們可以用這個標準來判定任何事情該做不該做:是否對別人有益處,是否有榮耀上帝?
保羅最後說,他自己就是這樣做的——凡事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這其實預告了他接下來馬上要說的一句話:「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保羅不是站在道德高地發號施令,他是先做給大家看。這對我自己也是很實際的提醒,帶團隊、帶教會,身教永遠比言教有力量。
今日屬靈反思
• 在你的生活中,有沒有哪些看似無傷大雅的場合,其實正悄悄把你與某種「屬世的價值體系」連結在一起?
• 如果用「凡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這句話,重新檢視你這個禮拜的一個具體決定,會有什麼不一樣?
下一講我們會進入十一章,保羅開始處理教會聚會中實際的秩序問題——先從蒙頭的爭議談起,緊接著就是主的晚餐該如何正確領受,正好承接今天「主的桌子」這個主題繼續往下走。感謝你的聆聽!願上帝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