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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 4:1-16

馬克牧師・每日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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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 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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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 4:1-16

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要分享的是《創世記》第四章1到16節,該隱和亞伯的故事。

在第三章裡,我們看見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被趕出伊甸園。但即使在人犯罪之中,上帝仍然顯出憐憫。祂為他們做皮衣,也預告將來會有一位拯救者。雖然這個應許要等很久才成就,但我們已經看見:上帝沒有放棄人,祂仍然為人預備道路。

到了第四章,我們看到亞當和夏娃生了兩個兒子:哥哥該隱,弟弟亞伯。這可以說是人類最早的一個家庭,一開始,全世界就這一家四口。

這對兄弟做著不同的工作。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田的。後來,他們各自把自己工作的出產獻給上帝。亞伯獻上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該隱則獻上地裡的出產。

經文說,上帝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沒有看中該隱和他的供物。這裡聖經沒有直接告訴我們所有原因,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說:「牧羊比較好,種田比較不好。」不是這樣。問題不在職業,而在人的心。

我們可以從經文裡看到幾個端倪。

第一,該隱大大發怒,變了臉色。這表示當他的獻祭沒有被悅納時,他第一個反應不是反省自己,而是生氣。也許他心裡想:「我獻的東西也很好啊,憑什麼上帝為什麼不接受?」可是當我們獻給上帝的東西不對時,該思想的應該是自己,而不是責怪上帝。但該隱一開始就顯出一種自以為是的態度,認為上帝是錯誤的,這就是人類最大的問題:不自我反省,而總是在找尋責怪的對象。

第二,經文特別提到亞伯獻上的是羊群中頭生的和脂油,也就是最好的部分。但該隱這邊,只簡單說是「地裡的出產」,沒有特別強調是初熟的,或是上好的。這可能讓我們看見,亞伯是把最好的獻給上帝,而該隱卻未必如此用心。

第三,也是最明顯的,就是該隱後來殺了亞伯。這讓我們看見,問題不只是供物,而是該隱心裡的罪已經在發酵。他沒有悔改,也沒有調整自己的心,反而放縱怒氣,最後造成極大的悲劇。

很諷刺的是,人類一開始只有四個人,卻已經無法彼此和睦。第一次家庭衝突,竟然就變成了謀殺。這也提醒我們:人的罪性,不是因為人多才出現,也不是因為資源不足才出現。罪一直都在人的心裡。

該隱最大的問題,是他沒有處理自己的怒氣,也沒有聽上帝的提醒。他選擇讓罪掌控自己,最後殺死了自己的弟弟,也毀壞了自己的人生。這是一個人類戰爭的縮影,也是未來無數人類互相殘殺的起頭。

接下來我們繼續看到,上帝另一個非常有人性的部分。

我們再仔細看第六節。其實在該隱犯罪以前,上帝已經先警告他了。

上帝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這讓我們看見,上帝看重的不是該隱的職業,也不只是他的供物,而是他的心態和行為。該隱真正的問題,不是他種田,也不只是他獻錯了東西,而是他的心出了問題。

如果他行得好,自然會蒙悅納。但如果他繼續放任自己的怒氣,罪就會一步一步靠近他。

這裡有一個很關鍵的畫面:「罪就伏在門前。」

希伯來文原文這個「伏」的意思,就像猛獸蹲伏在門口,預備隨時撲上來。這是一個很有力量的畫面。罪不是安安靜靜、無害地待在旁邊;罪是會攻擊人的,會引誘人的,也會傷害人的。

所以我們不能輕看罪。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一點怒氣、一點嫉妒、一點比較、一點不甘心,沒有什麼大不了。但若我們不處理,它就會像一頭猛獸一樣,慢慢等在門口,等著撲上來。

上帝提醒該隱:「你要制伏它。」

這也提醒我們,面對罪,不能用輕鬆隨便的態度。我們要像面對猛獸一樣警醒,認真對付它。不要讓怒氣控制我們,不要讓嫉妒吞吃我們,不要讓罪一步一步帶我們走向更深的黑暗。

因為罪從來不是小事。罪是一頭猛獸,若不制伏它,它就會制伏我們。

而果然,到了第八節,就出事情了。

當上帝來問該隱:「你弟弟亞伯在哪裡?」的時候,其實上帝並不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可是該隱沒有選擇承認,反而回答:「我怎麼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兄的嗎?」

在這裡,我們再次看見人類學了父母亞當和夏娃的樣子 —— 推卸責任、指責、說謊,想要保護自己,逃避自己的錯誤而不是承認和悔改。

但其實,上帝問這個問題的目的,從來不是因為祂不知道答案。就像第三章裡,上帝問亞當:「你在哪裡?」一樣。上帝不是不知道人在哪裡,而是要人自己面對自己的光景。

所以,上帝今天對我們也是一樣。祂很多時候發出的問題,不是因為祂不知道,而是要我們知道自己出了問題,並且願意悔改、回轉。

因此,當該隱繼續說謊之後,上帝對他說:「你做了什麼事呢?你弟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接著,上帝宣告了對該隱的審判。這裡我們再次看見,人必須承擔自己選擇的結果。上帝其實已經給過該隱機會,提醒過他、勸過他,但該隱選擇拒絕悔改,也不願承認自己的責任,因此他需要承受犯罪帶來的後果。

上帝對他說,地不再為他效力,他要流離飄蕩在地上。對一個農夫來說,這真是最大的審判了。

然而,很特別的是,即使在審判裡,我們仍然看見上帝的恩典。

當該隱聽見刑罰之後,他開始害怕,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他擔心自己會被人殺害。

照人的角度來看,該隱其實是不配得保護的人。他剛剛才犯下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宗謀殺案。但就在這樣一個罪惡的人身上,上帝仍然留下恩典。

上帝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於是上帝給了該隱一個記號,保護他不被殺害。

這一點其實非常重要。

因為我們看見,上帝不只是公義的上帝,祂也是充滿憐憫與恩典的上帝。甚至在人不配得的時候,在我們覺得「這樣的人不值得被原諒」的時候,上帝仍然願意施恩。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會問:「為什麼上帝容許惡人存在?」但也許我們更該思想的是:上帝本來就是一位寬容的上帝。因為如果真的按著人的行為來看,其實沒有一個人是配得恩典的。然而,上帝仍然選擇憐憫人,給人機會,等待人回轉。

到了這裡,很多人可能會覺得:「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如果上帝是公義的,祂不是應該立刻懲罰惡人嗎?」

是的,上帝確實是公義的。祂絕對不輕看罪惡,也一定會審判罪。

但問題是,如果上帝完全按照每一個人的罪來報應我們,那其實沒有一個人能站立得住。

我們人與人的差別,很多時候不是「有罪」跟「沒罪」的差別,而只是犯的罪多或少、明顯或隱藏而已。然而,在上帝面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

約翰壹書 3:12 說:「不要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該隱的故事揭示了罪的根源:不是缺乏機會,而是嫉妒和拒絕悔改。

希伯來書 12:24 將亞伯的血(呼喊審判)與基督的血(呼喊赦免)相對比,是新約中最直接地把亞伯定位為基督受苦的預表。

耶穌在馬太福音 23:35 說到「從義人亞伯的血…」,把亞伯認定為第一位被殺害的義人,開啟了整個受苦義人的傳統,直到十字架達到頂點。

上帝的公義一定需要被滿足,罪一定要被懲罰,但人是承擔不了這個審判的。

也正因如此,未來才有耶穌基督來到世上。

耶穌替我們承擔了原本應該落在我們身上的刑罰,祂把我們的罪背負在自己身上,使我們能夠因著祂得赦免、得拯救。

這不是上帝臨時想到的方法,而是祂早已預備好的救恩計畫。從創世記開始,我們就已經隱約看見這個方向。上帝在人犯罪之後,沒有立刻毀滅人,反而一再留下恩典、一再給人機會,因為祂早已預備了最終的救恩。

所以,《創世記》第四章不只是該隱與亞伯的故事,它其實也讓我們看見一件事:人的罪是真實的,但上帝的恩典也同樣真實。

今日屬靈反思

罪像一頭野獸,蹲伏在門口。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警覺心,要制服罪的態度呢?

明天我們讀第四章下半段的故事,該隱的後代是否有悔改呢?感謝你的聆聽,願上帝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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