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2:28-44

馬克牧師・每日聖經
馬克牧師・每日聖經
馬可福音 12:28-44
Loading
/
馬可福音 12:28-44

各位平安,今天我們要分享的經文,是《馬可福音》12章28節到最後。

一開始,又有一位文士來問耶穌問題。其實在當時,文士和法利賽人之間,常常會針對律法產生不同的討論,甚至可以說是辯論。他們在解釋經文的方式,大致可以分成兩種傾向。

一種是像法利賽人,他們會把律法不斷細分,細到非常多條規定,多到一個幾乎沒有人能完全遵守的程度。而另外一種呢,則是試著把這些繁複的條文,濃縮成一句話,讓人可以抓住核心。

那在這段經文裡,耶穌所做的,其實就是給出一個「總結性的答案」,一個關於律法最核心的態度。

如果我們從查經的歷史來看,傳統上認為,摩西在西奈山領受了613條誡命。到了大衛的時代,這613條誡命被進一步濃縮。在《詩篇》第15篇裡,大衛提出了11條。接下來我們看到,先知們其實也在做同樣一件事情——就是把律法不斷地「濃縮」。在《以賽亞書》33章15節,已經把原本的內容整理成六個重點。到了《彌迦書》6章8節,又再進一步濃縮成三個原則,就是我們很熟悉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而到了最後,《哈巴谷書》2章4節,把整個信仰的核心,濃縮成一句話——就是:「義人因信得生。」

這句話,其實可以說是整個信仰非常關鍵的一個總綱。也可以說是在舊約裡有的 “因信稱義”的觀念。

那回到今天的經文,耶穌把所有的誡命,總結成兩條。

第一條,是出自《申命記》6章4節:「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

這句話的重點,其實就是——把神放在第一位。當你真的把神放在生命的中心,你的思想會開始對齊神的心意,你所想的、你所做的,也會越來越貼近神的旨意。換句話說,當神是你生命中那位「獨一的主」時,你的一切行動,其實都是從敬畏神的心發出來的。

而第二條,是《利未記》19章18節:「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愛人如己。不過,在舊約的背景裡,當時這句話多半是指「猶太人彼此之間」。對外邦人,其實並沒有被包含在同樣的要求裡。但耶穌在這裡重新提出這句話的時候,祂已經把這個界線拿掉了。祂所說的「愛人如己」,不是只愛某一群人,不是只愛自己的同胞,而是——任何人。也就是說,這個「愛」,是沒有範圍限制的。

孔子的弟子子貢曾經也問過孔子一句話: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子貢問孔子:老師啊,請問有沒有一句可以終身奉行的教訓呢?孔子說:恩,大概就是 “恕”吧!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就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這句話已經靠近了耶穌說的意思。

而耶穌說的是更主動的“愛人如己”甚至到再下一步“愛你的仇敵“。耶穌講的意思是用愛去勝過惡,而祂也是親身示範了上帝的愛為何:自己死在十字架上,打敗了罪惡,打敗了死亡。

在這段故事裡,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地方。

有一位文士,他的回應讓人感到意外。他說:神是一位,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性、盡力去愛祂,又愛人如己,這比一切的燔祭和祭祀都更重要。

你有沒有注意到?他強調的,是「實際的行動」,而不是外在的宗教形式。很難得的是,在這一點上,耶穌竟然和這位文士是認同的。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很好,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這一段對我們來說,有一個很重要的提醒。我們都知道要 “愛神”,這是完全正確的。但我們千萬不要忽略第二件事 —— 就是愛人如己。很多時候,我們很容易把「服事神」理解成:參加很多教會活動、投入很多事工、為教會做很多事情。

這些都很好,也都重要。但我們有沒有可能,在忙於這些事情的同時,反而忽略了——人真正的需要?有時候,在我們身邊的人,他們的需要、他們的痛苦、他們的掙扎,其實就在那裡。

而「愛人」這件事,從來不是次要的。因為如果我們真的愛神,那麼愛人,不應該是勉強自己去做的一件事,而是一個很自然會流露出來的結果。而這個文士所說的其實是重點:聽命勝於獻祭,順服上帝的話語比獻祭更重要。

撒母耳先知寫過:『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先知何西阿也講過:『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何六6)。

所以其實,我們在看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時候,也可以多一點理解和憐憫。他們並不全然是為了批評耶穌,有些人其實是真正在尋求神的心意。當耶穌講到律法的核心時,確實有一些人,是抓住了那個重點的。

這裡有一段比較不容易理解的經文,就是耶穌問說:「大衛既稱基督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這段其實是來自詩篇110篇。在當時猶太人的理解中,詩篇普遍被認為是大衛所寫的。而在這首詩篇裡,大衛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問題就在這裡:如果彌賽亞只是大衛的子孫,那他應該是在大衛之下的,但大衛卻稱他為「主」,這代表他的地位在大衛之上。耶穌透過這個問題指出一件事——彌賽亞不只是大衛的子孫,不只是一位地上的君王,而是那位坐在神右邊、擁有神性權柄的主。

換句話說,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太小了。他們只在等一位能解決問題的人,卻沒有看見神親自來到他們當中。

最後,我們來看第38節到結尾這一段。

在這裡,耶穌提出了一個非常嚴肅的警告,是特別針對文士說的。祂提醒人要小心三件事情。

第一,是他們喜愛穿長衣、在人前行走,喜歡別人向他們問安。第二,是喜愛在會堂裡坐高位,在筵席上坐首位。第三,是侵吞寡婦的家產,還假意做很長的禱告。

這三件事,其實正是當時宗教領袖常見的問題。但我們也不得不誠實地說——在今天的教會裡,有時候仍然看得到類似的影子。

我們一個一個來看。首先,「穿長衣、喜愛人問安」,代表的是——對地位的渴望。這些人穿著特別的服裝,象徵自己是宗教人士,是應該被尊重的。他們也很在意別人怎麼稱呼他們,甚至連頭銜都不能弄錯。

但問題是,當一個人開始在意「別人怎麼看我」,勝過「神怎麼看我」的時候,那個焦點,其實已經偏離了。

第二,是「喜愛高位、首位」。

無論是在會堂,還是在宴席上,他們都希望坐在最顯眼、最重要的位置。這讓我們也可以反思,在教會裡,我們是不是有時候也會不自覺地,把「位置」看得太重?

頭銜本來只是為了分工、為了服事,但如果變成一種炫耀,或是一種身份的象徵,那就已經失去了原本的意義。

在神的國裡,真正的服事,是從謙卑開始的。

第三,也是最嚴重的一點 ——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卻用很長的禱告來建立一個屬靈的形象,掩蓋自己的惡行。這代表的是 —— 濫用屬靈權柄。因為他們有知識、有地位,人們信任他們,但他們卻利用這種信任,去得著不該得著的利益,甚至欺壓弱勢的人。

這一點,其實在今天的世代和教會裡,也仍然是一個很沉重的提醒。當屬靈的權柄,地位或頭銜,被用來控制人、壓榨人、甚至欺騙人,侵犯人的時候,那已經不是在服事神,而是在傷害神的百姓。我們聽聞牧者傳道人濫用自己的權柄去欺壓會眾,為自己謀好處,甚至侵犯會眾的時候,這都是耶穌責備的假冒為善的人。

所以耶穌最後說,這樣的人——要受更重的刑罰。這句話,其實不是只是責備別人,也是對我們每一個服事神的人,一個很深的提醒。

最後,我們來看41到44節——寡婦的奉獻。

很多時候,我們一想到「偉大的奉獻」,很自然會想到像大衛所羅門父子那樣,為聖殿預備極多的資源,那確實是一個非常大的奉獻。

但耶穌在這裡,卻給我們一個完全不同的角度。祂說,這位寡婦所投的,比所有人都多

為什麼?

因為奉獻的關鍵,不在金額,而在「心」。這位寡婦所投的,只是兩個小錢。在當時,那幾乎是微不足道的數目,甚至掉在地上,都不一定有人會去撿。她沒有掌聲,沒有注意,也沒有任何人稱讚她。

但那是她「一切的生活費」。她把她所有的,都投上了。

所以真正的奉獻,是什麼?

不是剩下的才給,不是「給一點也沒差」的那種給。真正的奉獻,是會讓人有感覺的,甚至,是會讓人覺得「會痛」的。因為那代表,你真的把重要的東西交給神。你把你心意的重量都放在那個奉獻之中了。

如果我們的奉獻,永遠都在一個「不影響我生活」的範圍裡,那很可能,我們給的,只是多餘的,而不是出於信心的。

耶穌稱讚這位寡婦,不是因為她給得多,而是因為——她把一切都交託給神。她沒有為自己留下保障,而是把她的信心,完全放在神的身上。

馬可福音的文字數不多,但是每一小段都蘊含相當大量的信息,這一篇分享中其實有好幾篇講道的內容在其中,鼓勵各位多讀幾遍,更深地思考。

今日屬靈反思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並且愛人如己。誡命的總綱就是愛,坐在我心寶座上的是誰呢?我們在教會服事,渴望的是事奉上帝,服事眾人的機會,又或者只是渴求那個名分,被人尊稱的私慾而已?

感謝你的聆聽!我們暫時結束十二章的經文分享,接下來下一講我們進入到第十三章,願上帝祝福你!

Similar Posts

發表迴響